让价格诚信深入人心

2013-10-16 09:49:50 来源:临汾新闻网


    通讯员 张晓莉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价格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年来,全市物价部门通过大力推行明码标价、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争创价格诚信单位”等活动,开展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了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全市明码标价覆盖率逐年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了90%。

    以价格诚信为抓手 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全市价格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努力为企业搭建价格诚信平台,使价格诚信理念变为经营者的自觉行动。一是加强舆论宣传。结合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价格法》宣传、市场巡查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增强价格和收费透明度,倡导诚信经营观念,鼓励诚信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充分发挥物价员作用,加强企业内部自律。完善价格部门与企事业物价员联系制度,做到送政策上门。
    三是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和督促经营者正确运用自主定价权,严格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以树立价格诚信形象为引导 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
    市场越发展,交换关系越复杂,越需要构建起彼此相连、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链,以维系复杂的交换关系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全市物价部门深刻认识到,价格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他们认真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把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作为评价考核价格诚信建设的主要手段。2012年,全市有7家企业被授予“省级价格诚信单位”。2013年8月份,在安泽县召开了全市明码标价工作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明码标价工作。
    在此基础上,全市物价系统将继续在全市部分行业组织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示范单位的知名度,树立价格诚信形象,逐步形成价格诚信建设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以监督检查为手段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诚信建设是新形势下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契机,他们将诚信建设与价格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促检查,以检查带服务。一是采取及时告诫、提醒、建议以及事后回访等办法,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达到价格监管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价格欺诈等有悖价格诚信原则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力度。三是完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网络。推进乡镇街道、村委、社区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加强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参与价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扩大社会监督的群众基础。
    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的“七进”活动是物价部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此次活动中,他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促进价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尤其加强了涉企收费监管,对于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收取,减免、降低的收费标准要及时贯彻执行,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价格诚信涉及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我们要把价格政策宣传、机制体制建设、市场价格巡查、示范单位评选等活动有机结合,真正将价格诚信建设办成一项利民兴市的民心工程,让价格诚信深入人心,推进我市价格管理水平整体上台阶。”市物价局局长李建华如是说。
    新形势下,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紧要而迫切,要真正把价格诚信工作引向深入,任重而道远。期待价格诚信能激励和引导大多数经营者讲诚信、守诚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推进我市投资软环境更加和谐。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