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手机尾号8025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机动车驾驶员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接到线索后,记者向市公安局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咨询到: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三)提出注销申请的;(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记者 杨文婷
同居所生子女由谁抚养?
手机尾号6952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同居所生子女由谁抚养?
接到线索后,记者向律师咨询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同居所生子女由谁抚养主要是由同居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的原则就是对子女的教育发展有利就由谁抚养,同时符合条件的要征求子女的意见。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记者 杨文婷
哪些涉路施工活动,需要向公路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
手机尾号3695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哪些涉路施工活动,需要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接到线索后,记者向市公路局的工作人员咨询到: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记者 白洁
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手机尾号3098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接到线索后,记者向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咨询到:1、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采种林分证明;3、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身份证明;4、林木生产地点检疫证明;5、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6、生产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目录。7、生产林木良种的,还应当提供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记者 杨文婷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