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圆满落幕

2014-09-19 08:25:5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小庚)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有关部署,截至今年9月,市环保局对全市17个县(市、区)和侯马经济开发区的环境监察工作全部实施了专项稽查。至此,始于2012年,为期3年的全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圆满完成,有力推动了我市环境监察规范化执法建设。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市环保局从五方面着手,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手段,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严格程序,注重规范。市局环境监察稽查人员对17个县(市、区)和侯马经济开发区2012年年度以来的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进行了全面稽查。对抽查的所有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及环境行政处罚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案卷全部按规定填写《个案稽查表》,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明细表》及《环境行政处罚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明细表》,对所有稽查案卷全部规范建档。

及时反馈,确保实效。各县(市、区)稽查工作结束后,现场召开反馈会,有关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分管环境监察工作的副局长、监察人员全部参加。反馈会现场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如何规范的要求,同时对县(市、区)实际监察工作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有效解决了县(市、区)环境监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疑惑,有效规范了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

同步整改,注重提高。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市环保局对17个县(市、区)环保局和侯马经济开发区环保办分别下发《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要求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在15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侯马经济开发区环保办均按整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全部按时递交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整改报告》。

强化验收,狠抓落实。在各县(市、区)完成整改后,市环保局均对落实情况组织阶段性验收,通过开展阶段性验收工作,对各县(市、区)落实市局稽查整改意见情况进行“回头看”,彻底纠正了稽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为严格落实整改意见提供了实际可操作的手段,进一步完善了监察专项稽查程序。

开展培训,完善提升。3年来,市环保局多次组织开展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培训环保法律法规、企业工艺流程、环保治理工艺、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监察基础知识,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懂执法、能执法、会执法,执好法。

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历时3年的扎实有效开展,从基础上提高了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规范了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切实提高了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