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核桃王”之争

2013-11-04 20:06:2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张春茂)古县古阳镇凌云村吴儿岭村民小组有一棵硕大的核桃树,树干两人无法合抱,树高20余米,被誉为“核桃王”。近日,吴儿岭村民打来电话称,核桃王”被人冠名了,多次商议无果,希望本报予以关注。11月3日,记者前去采访“核桃王”之争。

村民李浪青带领记者看到了这株高大的“核桃王”。“核桃王”树叶已经落光,但粗壮的树干依然能看出它的风姿。李浪青介绍,这株“核桃王”从上世纪80年代分到户后,一直由他负责管护,后来该树以树冠大、枝干粗、树龄长、结果多被外界冠以“核桃王”。但是,在三四年前一直由他管护的“核桃王”,没有任何人同他商量,就被人冠名成“古县核桃王山珍加工专业合作社”,自己及村民多次前去商量,被人以“和你没关系”拒绝商谈。李浪青的侄子刘永红也愤愤不平,觉得姑父管护的“核桃王”被人无商量冠名经营,侵犯了他姑父及“核桃王”所在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的权益。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了古阳镇凌云村古县核桃王山珍加工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大门口挂着一块白色牌匾,上面写着“古县核桃王山珍加工专业合作社”。在一位李姓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该社生产的系列野菜及该社的宣传资料。据了解,该社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金50万元,主要加工蕨菜、轮麦菜、椿芽等山野菜。

据资料上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该合作社的法人赵洪杰。赵洪杰介绍,2009年合作社成立起名时没想到合适的名字,根据古县核桃树多,就随便起了现在这个名字。提到吴儿岭村民反映的问题时,赵洪杰说,合作社的“核桃王”跟他们那个“核桃王”没关系,凌云村的核桃树比那棵大的还有很多。

针对“核桃王”被冠名一事,记者咨询了师达律师事务所董律师。他解释,核桃王”与一些地名一样,是人们对树的称谓,也比喻树大而已。此案例也仅仅是冠以企业名称,而且是经工商部门审核同意冠名的企业,企业冠名与商标注册不是一个概念。他还向记者例举了“黄山”是名山,却被烟厂注册,生产“黄山”牌香烟。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