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人获“山西好人”称号

2014-11-06 20:47: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莹超)11月5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2014第三季度“山西好人”评选揭晓,我市有3人获“山西好人”称号。入选的3人分别是:助人为乐好人”吉县环卫工人王青凡;诚实守信好人”汾西县团柏乡村民李章云;孝老爱亲好人”翼城县人民检察院退休职工裴兴宝。

王青凡,吉县一名普通的环卫工人,2012年10月28日,王青凡像往常一样,拿着笤帚清扫她自己保洁段的马路,这时,在一个减速带附近,她看到一个灰色的、断了手提链的无纺布袋子和一些破纸片堆在路边。当她清理这些垃圾时,有两沓钞票从无纺布袋子里滚落出来,仔细一看,袋子里面还有多捆钞票,面值都是百元大钞,足足有10万多元。王青凡愣了一下,马上回过神来,赶紧把钱收在一起,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成功交还给失主。“别人的东西咱从来都没想要动过,我家里不富裕,但我活了60多岁,不能让人在咱背后戳脊梁骨。”王青凡坦言,即使自己生活的再苦,也不会去做昧良心的事。

李章云,1952年生,初中文化程度,汾西县团柏乡柴洼庄村农民。曾获汾西县首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临汾市第三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候选人。李章云的父亲生前有一结拜兄弟名叫赵守礼,他们一起相处共事30多年,亲如兄弟。父亲在病重期间对儿子说:章云,如果我去世了,你一定要将你叔照顾好,他没儿没女,你要像对待我一样对待他,让他安度晚年。”李章云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对父亲的承诺,完成了父亲的遗愿,他坚守信用,演绎了一件让村民举起大拇指齐声称赞的孝举。

裴兴宝是翼城县人民检察院退休职工。他自幼家庭贫寒,因为有病13岁才走进学堂读书。参加工作以后,裴兴宝靠微薄的收入养育弟弟妹妹,借钱给父亲看病,把自己的房子让给哥嫂居住,自己却在外面租房住。哥嫂膝下无子,他便让自己的长子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父亲去世以后,他又把照顾母亲的担子挑起来,先后写了《新三十孝》、孝字歌》等文章、诗篇,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宣传德孝文化,让孝老爱亲成为社会的新风尚。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