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王小庚)为确保北京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环境质量良好,不断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水平,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市从今年10月31日开始至2015年1月20日,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排污行为,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此次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分组织动员、县市区自查、分类处理、督察验收四个阶段,范围为全市各类工业园区和所有排污企业,按照《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现场检查提纲》中明确的1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以优异的成绩向省政府交一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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