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小庚)为了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从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采用异地用警、不定期统一行动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超载、涉牌涉证、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查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新交通组织措施常态化管理,对不系安全带、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为期一周的安全提示,一周后进行严查。为了保证交警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制定了严格的执法纪律:一是徇私舞弊放走无证驾驶人的民警,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放走醉酒驾驶人的民警,一律依法以滥用职权罪移交检察机关追究责任;二是因安全防护不当造成民警伤亡的,一律依规追究大队长的责任。
进入12月份以来,我省吕梁、忻州等地连续发生6起3人死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省委书记王儒林专门批示:要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强化措施,确保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省公安厅厅长刘杰批示:要认真落实王儒林书记重要指示,逐起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省公安厅交管局分别于12月3日、12月9日召开两次全省交警视频调度紧急会议,安排冬季交通安全工作会议。12月7日,我市洪洞境内发生的一起两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涵盖了醉酒驾驶、超速驾驶、无证、违法占道等九种交通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全省交警加强路面管控,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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