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纪实

2015-01-05 10:51:02 来源:临汾新闻网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为经济困难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利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于全面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人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律援助工作始终致力于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公平地给予每个公民。作为我市法援工作的具体承担者,2014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利民便民为民的工作原则为宗旨,恪守“主动、有为、有效”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窗口服务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有力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向前发展。

实施便民工程 提升窗口形象 走进市法律援助中心,“民为本、法为天、公为职、廉为鉴”十二个大字与庄严肃穆的法律援助徽章交相辉映;大厅北侧墙上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着挂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受援条件、对象,申请法援应当提交的材料一目了然;大厅专门设立咨询区、等候区等规范标准的人性化的便民服务设施……眼前的一切只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优化窗口环境,完善服务功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法援服务的侧影。2014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具体要求,对法律援助便民大厅的硬软件设施进行了配套升级。同时,为贴近群众,该中心还制定出“接待群众热心、听取情况耐心、帮助群众热心、解决问题诚心、了解案情细心、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六心服务;“作风纪律、环境卫生、文明用语、服务态度、考评考核”的五严管理;“服务零距离、业务零差距、工作零积压、群众零投诉”的四零目标,一项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也切实将“微笑服务、高效服务”融入到接待受援群体上来。

“12348”伸出法援关爱之手

“我的最低生活保障没有落实,该怎么办?”“老板都三个月没发工资了,该怎么办?”“在公司上班一年了,老板不给我办理社会保险,该怎么办?”……每当群众遇到诸如此类问题时,便是“12348”法律援助热线向困难群众伸出的关爱之手。自2014年6月“12348”法援热线开通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直各律师事务所精心选拔出20名业务娴熟、普通话标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的职业律师,负责专线接听群众来电,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热线平台管理制度》《热线值班制度》及《12348文明用语》,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合理实施,使得我市“12348”热线接听率不断上升。截至目前,已接听热线近3000次,接听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优化协作机制 打造“亲和服务”

2014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于本辖区内疑难案件及有较大争议、重大影响的案件,多次组织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加强与公检法及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采取电话跟踪、征求意见反馈、不定期听取援助律师汇报办案过程,对案件质量进行了及时评议,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援助办案公信力。与此同时,该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站点格局建设力度,共在临汾军分区、市看守所、市妇联、市信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6家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全部加挂匾额。站点负责人及联络员的落实,法援工作流程的发放,从根本上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解决了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在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方面,2014年,该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与您同行”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农民工讨薪专项服务活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降低门槛,优先受理、快速承办,切实保障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效率。二是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对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三是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行动,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快速办理,尽力用劝导、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凝结着该中心一班人艰辛的汗水与无悔的付出,2014年9月,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先进单位”。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新的一年里,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承“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应援尽援”的工作理念,为进一步建设“法治临汾”贡献力量,也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记者 邱睿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