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确保民警在工作任务繁重、气候条件差的情况下,保障自身执法安全,近日,临汾高速交警四支队七大队进一步深化措施,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加大执勤安全防护教育,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该大队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原则,在执勤巡逻和处置事故现场时,把安全防护置于首要位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加强日常防护。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民警上路执勤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装备,对执勤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不开“带病车”上路;全面检查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装备齐全。对现已配备的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等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损毁的装备及时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采购配备,确保民警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等安全防护装备齐全且正常使用。同时,对警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警车防雾灯、警灯能正常使用。
记者 赵文家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