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景晶晶)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省政法委、省高院、市委关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精神和具体要求,1月12日下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省高院院长左世忠以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小洪关于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端正思想态度,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是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院干警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法委、省高院以及市委、市政法委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突出问题,以过硬的作风和良好形象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会议还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扎扎实实搞好集中专项整治。市中院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领导带头,积极参加专项整治,率先垂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全院各部门、广大干警要“严”字当头,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自觉性。认真查找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差距或不足,围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这个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抓好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到“五必查”,即对专项整治活动中违法违纪不改的、上级批转的、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群众举报的、涉诉信访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一定要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回复。要认真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专项整治活动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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