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补偿比例达70%

2015-02-26 08:2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娇)记者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应参合人数302.21万人,实际参合人数299.98万人,参合率达99.26%;门诊补偿4266559人次,补偿11425万元,住院补偿172305人次,补偿5733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了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福星,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实施的一项惠农政策。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03年在襄汾县试点启动以来,2008年实现全覆盖,随着筹资人数及缴费金额的逐年增大,新农合工作已进入平稳运行阶段。12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新农合工作总体运行平稳有序、管理逐步规范、基金运转安全、补偿水平逐年提高、参合农民反映良好,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事业发展的成效,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农合工作中,我市不断完善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2014年,我市充分利用高等医学院校师资优势,重点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培养全科医疗人才。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50名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形成制度化,乡镇卫生院每月都定期组织乡村医生集中进行业务培训。

为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运作,近年来,我市强化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每年有计划、分批次地对经办机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经办人员的能力素质。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淘汰制度,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动态管理,落实医药费用三级审核制度、查房制度和回访制度,做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控制了定点医疗机构在目录外用药、大型检查、不合理检查和乱用药等行为。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年进行考核评估,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确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实行了“专户储存、专户管理、独立计息、专款专用”的封闭式运行方式,形成了财政部门、银行、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五方”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在基金运行上,对基金运行动态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管,同时,每年主动邀请审计部门对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审计,既保障了基金的安全,又保护了参合农民的合法利益,保证了基金运行安全。

随着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参合的积极性逐年提高,新农合保障资金不断增加,筹资水平逐年提高,2014年个人缴费7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合计390元。县、市两级配套资金已到位,保证农民不出村、不出县就能看病就医、及时报销。从2015年开始个人缴费为90元。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住院封顶线也由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增加慢性病补偿病种,由2013年的30种扩大到2014年的35种。住院前3天的门诊辅助检查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同时将无责任方的交通事故纳入补偿。继续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在去年20种的基础上新增3种,分别是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手术治疗)、免疫规划疫苗异常反应(损害程度二级四等以上)。全市23类重大疾病,在省、市两级定点医疗诊治其医院就医按方案执行,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切实减轻参合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洪洞县、襄汾县将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确定乡宁县为全市分级诊疗试点县。以往“小病拖着不想看,大病没钱不能看”的农民如今和城里人一样,看病可以报销,小病无忧,大病不愁。新农合给农民带来了很大实惠,为千万农民送来了健康的福音,被参保农民亲切地称作“健康保护伞”。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