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消费纠纷,你是选择忍气吞声,还是依法捍卫自己的权益?“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调查,发现多数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强。大多被访者认为,只要损失不大,最好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少数被访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媒体曝光商家的不良行为。
权益受损敢怒不敢言
每个人每天都要消费,但不是所有的消费都会让人满意。采访中,一些市民向记者袒露心扉,说起自己被“坑”的心酸事。
山西大学的研三学生小荣寒假期间在尧都区财神楼市场淘货时,接连遇上糟心事。我在神话卖场购买了一双雪地靴,试穿时觉得鞋底很柔软,回家后却发现鞋底变硬了,而且斜面上的花纹也与试穿的那双有出入。我找到店家要求换货,却被对方回绝,还说我无理取闹。”此事以小荣退步而告终。
“碰上蛮横不讲理的商家,真是有理也说不清。我在一家店铺买衣服时,多给了老板100元钱,老板却不承认,非说多出来的钱是别人给的。吵来吵去也没结果,我只好自认倒霉。”小荣无奈地说。
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少人和小荣一样,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某工厂负责人张弘为了给工人们谋福利,特意去五交化市场购买了两台电热水器,好让大家干完活后洗个痛快澡。可是,买来不到一个星期,热水器多次“罢工”,还差点儿造成安全事故。明明是产品质量问题,店家却不同意全额退款,我据理力争,却受到商家的威胁。”张弘无奈地说,他本想向工商部门投诉,又怕遭到商家报复,只得委曲求全。
勇敢维权不吃哑巴亏
发生消费纠纷以后,多数人忍气吞声,花了钱反而给自己找不痛快。当记者问及为何不向相关部门求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时,有些人表示想维权,却不清楚向哪个部门反映;有些人认为没必要,维权的过程有些麻烦,最好还是自己解决;有些人担心把事“闹大”以后,反而对自己不利,引来商家的恶意骚扰或报复。
在被访者中,有少数人维权意识较强,懂得向相关部门或媒体反映自己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市民唐先生道出了自己的观点:作为消费者,应该明确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遇上侵权事件都不敢吭声的话,自己蒙受损失不说,还纵容了不良商家的霸道行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消费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既不把自己当‘上帝’,也不给不良商家当‘奴隶’。”面临权益受损,如何正确有效地维权呢?这是每一个消费者都该补的一课。当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临汾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江栩呼吁消费者,应从不懂维权、不敢维权和不去维权的怪圈里走出来,勇敢地应对不良商家的侵权行为,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华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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