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机只给收据,不给发票,这是怎么一回事?”日前,市民郝先生购买了一部新手机,他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时,对方却要求他支付税费。
春节期间,郝先生想买一部新手机,货比三家后,他选择在市区平阳广场附近一家手机店购买。“这款手机比别家便宜了200多元钱,而且还加送充电宝、蓝牙耳机等数码配件。”实惠当前,郝先生毫不犹豫地付了款,商家也给他开具了保修单和收据,唯独没有给他发票。
“没有发票,总觉得心里没底儿。手机店老板却说,手机又不能报销,要发票也没有用,维修时只要拿着收据找他就行。”郝先生坚持要求开具发票,该老板便现场给他算了一笔帐,告诉他这款手机作为促销款,几乎是“零利润”,如果要开发票,商家就得赔钱。郝先生要发票也可以,必须先支付100元的税费。
作为消费者,还得自己“买发票”,这让郝先生极为恼火。他想知道,遇上这样的事儿,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咨询了我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江栩。
“向经销商索要购物发票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开具发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经营者也不得以其他理由搪塞或拒开发票。”江栩表示,如若商家无故推诿,或是不开发票,消费者可持商家开具的收据(最好加盖对方印章)到税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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