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15”前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场全民维权战斗会如约打响。在这个特殊日子前后,包括政府、媒体、商家以及更多的消费者大众,都会把聚焦的目光投入这个全民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中来。“3·15”这天,消费者能在这种特殊关注中,获得些尊严。可是“3·15”离开消费者的日子,作为消费者很难再能找到“特殊关爱”,这种反差是“3·15”留下的一个真实反思。
在两会期间,也有不少代表委员,就消费者权益保障提出了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长白山管委会主任谢忠岩就呼吁用法律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两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指出,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互联网交易平台也要负责任。网络购物不是法外之地。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障上,有关部门必须致力于创新和变革,以期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为给消费者进行监督提供更有力的支持,要让新消法钢牙利齿才能天天“3·
15”。
今年“3·15”晚会的主题是“消费在阳光下”,这表明我们的消费阳光还不够。越是倡导的东西,就越说明我们拥有的还太少,曝光的东西越多越说明我们还没管好,还有阳光没照射到的角落。
当然要达到天天“3·15”这样的理想状态,还需要政府和行业共同努力。政府要鼓励行业协会等市场自治组织的竞争性发展,构建更为紧密有力的行业自律平台。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的放松。与此相反,政府要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在事先、事中和事后监管中,通过多部门联动,提高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进一步方便消费者提请诉讼,让消费者维权底气更足。如此一来,消费者的“3·15”礼遇也能推及365天。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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