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京红)4月29日,在太原市青年宫演艺中心举行的山西省“五一”表彰大会上,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据了解,今年共授予69家“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市检察院是临汾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市检察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坚持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中心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服务经济大局发展更加有力。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全市“四个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市检察院制定出18条服务意见,用心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着眼净化市场环境,批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5件101人,起诉84件120人。着眼推进转型发展,立案查处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贴资金的渎职犯罪7人,挽回经济损失443万余元。着眼服务工程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658次,有犯罪记录的40人被取消招投标资格,围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十百千”专项活动,在沿汾河县区9个重点项目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107个。着眼国有资金安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477件,为国家追缴土地出让金等5100余万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效果显著。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发展的硬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85件1508人,提起公诉1894件2770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等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81人、不起诉215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建议,对101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分案起诉、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2件161人,对10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诉访分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70件(次),全市有5个检察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困难的4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8.6万元。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绩突出。坚定不移地贯彻市委、省检察院的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16件166人,名列全省前茅。立查要案7人,大要案比例100%;立查贿赂案件54件70人,占总立案人数42%;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43件65人,位居全省前列。其中,重特大案件14件22人,新领域案件30件47人;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两级预防部门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02次,受教育人数达1.3万余人;开展预防调查114次,进行案例分析91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4件;积极拍摄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微电影,在全省13部作品中我市占8部,其中4部荣获高检院微电影评选三等奖和优秀奖,市院被省院授予优秀组织奖。
诉讼活动监督工作扎实推进。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共监督立案140件;监督撤案76件;追加逮捕52人;追加起诉96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477件。针对“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或钱赎身、逃避刑罚执行等问题,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市247名职务、金融、涉黑罪犯逐一进行了审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去年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75件,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178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支持起诉103件,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455.2万元,通过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山西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综治委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并连续4年获市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