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吉县鹏飞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灭火器损坏、未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逾期未整改,被当地消防部门处以一万元的处罚。
吉县鹏飞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吉县中垛乡三堆村,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有13个共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可储存750万斤的仓库。
为认真汲取近期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吉县消防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果库配置的灭火器损坏,且未按消防技术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随后,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负责人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近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检查,发现公司负责人逾期仍未更换损坏的灭火器和增设应急照明灯具,且态度比较蛮横试图推卸责任。为此,执法人员依据消防法律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以示惩戒。
消防执法人员介绍,这家公司的果库面积大,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器材将不能发挥有效作用,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而该公司的负责人前不久还在同行的火灾现场接受了警示教育,仍未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对这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单位必须严惩。(张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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