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安全用药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然而,连续几日记者探访市区多家零售药店发现,处方药购买无障碍的现象几乎成为共性。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处方药需在医生的处方指导下使用,药店则需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因此,药店随意销售处方药的做法明显违规。
药店:处方药购买“无障碍”
现场1 只要吃过就可“免检”
6月26日上午,记者走进位于体育街的“万康大药房”,看到在药品的陈列柜上明显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了划分,当记者表示,想要购买“阿莫西林”时,店员二话不说从处方药柜台拿出此药。当记者询问买处方药是否需要出具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方时,店员A表示,原则上是需要出具这个证明的,不过如果你以前喝过的话,就不需要了。同时,店员B拿着另一种处方药品向记者推荐:其实处方药就像输液时需要做皮试一样,只要你之前喝过,就能确定能不能喝了。”随后,记者在此处以12元的价格顺利购买到一盒处方类药品“阿莫西林”。
现场2 在记者表示代买后顺利买到
随后,记者来到了体育街的“竹林大药房”。当询问购买“阿莫西林”是否需要医生开具的药方时,该店员以诧异的眼神看着记者,并将放在记者手中的“阿莫西林胶囊”又拿了回去,你要不放心,拿这种药好了。”说罢,换成了一种非处方药。
而当记者表示,自己只是替别人购买时,该店员又将此前的“阿莫西林”递了回来。
现场3 儿童用药也不用处方
同样,在位于体育街的“仁溢康大药房”,当得知记者需要购买“二甲双胍”时,一名店员在询问记者需要购买哪个厂家的药品后,并没有要求出具处方药方,尽管“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的警示语就在她的上方。记者看到,旁边的一位顾客正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清单购买药品。他也没有拿处方药方,便买到了一盒儿童用的“头孢克肟干混悬剂”。“我在好些地方都这么买。”该市民告诉记者。
现场4 店员称偶尔吃吃无大碍
在位于鼓楼南的“回春堂药店”,当记者表示需要购买一盒治疗痛风的药,名为“秋水仙碱”,一名店员表示,那是一种刺激性太强的药品,店内没有此药。说着拿出另一盒含有中药成分的处方药——“风痛片”对记者说:你可以试试这个,虽然也是处方药,可是这个药刺激性较小。”随后,记者又相继走访了位于五一西路的“新圣莲大药房”、解放路的“康盛大药房”、鼓楼北的“恒春大药房”,均得到了没有药方也可购买处方药的答复。
市民说法:小病去药店大病才进医院
记者在药房观察发现,市民在购买处方药时,一般不咨询过多信息,凭经验的较多,上次难受用的哪种药物,这回还会继续使用。
同时,小病去药店,大病进医院”自己给自己当医生”有个头疼脑热就轻易用药”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生活习惯。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平时有个头痛脑热根本不需要“小题大做”上医院,市民王女士说:去医院开药挺麻烦的,到药店直接就买到了。”一位带着孩子的女士则表示,并不清楚哪些是处方药,对于治疗发烧、感冒常吃的药品,她认为这只是家里预防疾病的常备药,并不清楚需要处方才能购买。“况且我们去买药的时候也没有人提醒我们需要提供处方药方啊!”采访中持该女士一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而为什么会导致这样的情况,在秦蜀路经营药店的张先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他表示,根据处方销售处方药对于药店来说是很有难度的。“首先,病人在药店买药就是冲着方便才来的,如果非要凭处方购买,一定会损失客源;其次,以前也规定过病人在购买处方药时,施行信息登记的做法,但是却存在着有的病人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和病情的尴尬处境。”张先生说,现在药店竞争激烈,药店的处方药占销售量的比重也比较大,消费者确实没有处方,要是死卡着不卖药店很难生存,所以‘无障碍’销售处方药也是无奈之举。”
部门说法:滥卖处方药属违规
记者查询了解得知,2007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其中,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那么,到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怎样区别?在遇到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办?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辨别药品是否为处方药,只需要查看包装盒上是否有“OTC”字样,如果没有,均属于处方药,必须持处方购买。而对于市民所说的,不凭处方随意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市民可以来食药监局进行举报,或者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亢亚莉)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