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2015-08-19 08:34:2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辉)近日,记者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了解到:为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仓库“8·12”火灾爆炸特大事故教训,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8月1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旨在加强源头管控、严堵安全漏洞,努力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整、县(市、区)政府组织检查、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全面检查、市政府安委会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象覆盖了所有行业领域,同时也突出了煤矿、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电力、农机、水利、林业、民爆、铁路、民航、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将针对易燃易爆、煤矿安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并对以往历次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内容,严格落实,切实做到不漏单位、不漏部位、不漏苗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同时,为了突出检查的实效性、针对性,确保排查、检查的有效性,《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行业、各领域、各系统安全生产的标准澄清底数,登记造册,特别是要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检查,做到大检查重点领域全覆盖、检查过程全留痕;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有计划,有时限、有责任单位、有责任人。

    《通知》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是企业要建立台账,严格隐患整改。企业组织隐患排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程记录,认真填写市安委办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签字确认。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包括前一阶段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上报当地政府部门要进行挂牌,停产停业整顿,隐患整改完毕要逐一验收销号。二是部门严格检查,乡镇认真排查。各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行业监管检查台账,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乡镇检查台账。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责任人,进行不间断检查,特别要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危险源开展检查,制定排查表格,对检查的情况要认真填写检查台账,将当天检查人员、检查企业名称、检查的部位和环节、检查的情况,以及责令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要认真填写,并要留有影像资料,进行留底保存。三是县级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负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负责,亲自审订检查方案,亲自召开动员大会,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了解掌握本地、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要突出本辖区内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严加防范。四是市直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扎实开展。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的实际特点,明确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地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要成立检查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检查措施,深入到基层乡镇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确保大检查扎实开展,各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将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企业、检查环节以及检查落实跟踪情况、检查整改情况详细记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此次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到各县(市、区)认真开展督查,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将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突查方式,对县直部门、乡镇进行突查,检查部门、乡镇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

    重点查找企业是否召开了动员大会、企业大检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可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开展,是否建立了隐患自查台账,隐患整改是否真正采取了措施,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督查组在责令当地政府和部门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后,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在督查时,对这次检查不重视、不组织、不到位,隐患得不到整改的情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整改、隐患苗头依然存在的状况,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历年发生事故的县(市、区)在这次大检查期间还发生问题的情形,都要严肃问责,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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