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根据市政府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工作的部署,近日,临汾市工商局以扎实开展空气环境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牢牢把握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的工作方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不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按照市政府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市工商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要求各县(市、区)工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认真开展临汾市环境提升工作;一把手亲自动员部署,分管局长具体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各相关科(股)加强业务指导,各工商所落实工作责任,将提升环境工作落实到网格片区、到人、到户。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在市场主体准入关上,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把好企业注册登记关。对于涉及环境污染重点范围和领域的市场主体应依法履行环保手续,对未经环保部门许可审批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坚决杜绝不具备环保要求条件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许可证失效过期的,责令限期整改,如果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其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进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另外,市工商局还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提升市区空气质量工作。同时要求临汾开发区工商分局、尧都区工商分局结合工商职能,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市区营业性炉灶燃料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
各县(市、区)工商部门及其工商所也要积极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加强对辖区内从事餐饮经营单位巡查力度,认真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加大对无照经营从事污染的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经营的行为;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及时抄告环保部门处理,以扫除执法盲点和监管死角,从而实现部门间执法优势互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做好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
记者 郑轲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