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煤炭局严把煤炭质量关从源头控制污染

2015-09-11 15:25:3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为切实做好提升环境质量控制燃煤质量工作,降低劣质煤炭燃烧对空气质量造成的污染,近日,临汾市煤炭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控制市区燃煤质量,从源头上消灭燃煤污染。

    《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市区范围内售煤点,禁止硫分超过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和可燃硫超过0.3%的型煤进入市区,对燃用煤及型煤硫分、灰分超过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置换。为此,市煤炭局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摸清区域内从事煤炭销售、型煤加工的经营企业户数,经营地点等基本情况,以及煤炭经营企业在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备案情况。对于违规经营,无证经营的经营企业按规定给予取缔和中止从事煤炭销售经营活动。

    控制燃煤质量,就能从源头上控制煤烟的污损,市煤炭局从源头、煤质质量上严格控制,从灰分、含硫量等指标进行把关。同时,加强对进入市区内的运煤车辆进行监控,严禁高灰、高硫的散煤进入供煤点;会同质监部门对售煤点和型煤加工点的煤炭指标进行监测,严禁销售硫分超过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供应城镇居民使用,监督型煤加工企业在加工制作型煤过程中保证使用优质原煤,供应的型煤可燃硫不得超过3%。对燃煤炭及型煤硫分、灰分超过规定标准的,责令经营企业限期置换。

    另外,市煤炭局还加强与环保、工商、煤炭、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联运执法,全力推动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记者 郑轲


     

责任编辑:秦芳媛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