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9月21日起,市评估组织委员会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有关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及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资助或奖励,评估工作至11月30日结束。
此次评估对象为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满两年,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要积极申请参加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未参加2014年度检查;2014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201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和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不予参与评估。
据悉,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和1A,11月20日前,市民政局将向3A(含)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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