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民: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2015-12-02 11:15:4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上海一大客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因弯腰捡手机导致惨重后果;路怒”惹起众怒,成都男子暴打女司机;多地发生校车超载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甬台温高速温州方向发生车祸,多车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交通惨剧频发,罪魁祸首皆为“危险驾驶”,此类事件更引发社会各界对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
    今年的12月2日为全国第四个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本网记者兵分多路,捕捉街头的危险驾驶现象,从心理角度剖析“路怒族”、飙车族”形成的原因,以交警部门提供的相关案例警示驾驶员们:从自身做起,抵制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策划人:李静

  

 

     街头危险驾驶调查
    11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解放路与财神楼十字路口,此时,正是学生放学之际,交通较为拥堵,即便如此,仍然有车辆为了赶时间、抄近道而违反交通规则。解放路东西方向的红灯已经亮起,但是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仍然准备强行通过,被交警挡住,停在斑马线上,给过往的市民及学生带来了不便。
    众所周知,财神楼北街是单行道,车辆只能由南向北行驶,但记者发现,不少司机却无视“禁止机动车驶入”的交通指示牌,驾车从北向南行驶,更有车辆在此路段随意掉头,造成了更大的交通压力,同时也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
    随后,记者来到路口较多的鼓楼东大街。“这条路路口多、红绿灯也多,但是基本没有交通违法监测。”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上下班都要骑车走这条路,有些车辆看到绿灯开始闪烁,还要加速通过,甚至还有车辆闯红灯,每次经过路口时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被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给撞到。
    在青狮街路口记者观察近一个小时,发现绿灯闪烁时,加速通过的车辆也很多,也有个别司机看到红灯后,发现路口行人与车辆不多时,会加速通过。这种存在侥幸心理的危险驾驶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也给其他市民带来了不安全。
    记者走访过程中在向阳路口看到,一车辆刚过十字路口,就停在路边,导致后面车辆不得不紧急刹车,等待并道。随意停车、强行超车、变道等违反交通行为的驾驶现象都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不要危险驾驶。  记者 田志华

   

 

    别让情绪掌控了方向盘
    开车时习惯“骂骂咧咧”;遇上堵车和碰擦,立马想动手;前方车辆稍慢,就不住地鸣笛;看到身后有人超车,下意识地去别对方……如果你在驾车过程中,时常出现以上症状,这说明你已经患上了“路怒症”。
    “人在不稳定情绪甚至失去理智的状态下开车,不仅让自己和对方处于危险之中,也给周边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带来了危险。相关研究表明,开车时哪怕是几秒钟的情绪失控,也足以导致车毁人亡。”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范楷指出“路怒症”带来的危害。
    世界如此美妙,你为何如此暴躁?产生“心魔”的原因又是什么?范楷分析:驾驶员长时间身处狭小的汽车中,容易产生压迫感。此时再遇上交通堵塞,有些驾驶员会烦躁到发飙;一些驾驶员情绪不稳,碰上恶劣天气、交通事故、他人的野蛮驾驶行为时一点就着,以至于无法自控。此外,赶时间、睡眠不足、家庭纠纷、心情低落等也有可能诱发‘路怒症’。”
    受到社会、工作方方面面的影响,驾驶员开“霸道车”赌气车”等现象频发,“路怒族”成了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路怒一族是一种心理问题,究其根本还是对自我情绪的把控出了问题,通过自我调节可以改善。驾驶员要学会为自己减压,在愤怒之前多问问自己,冲动的后果是什么。”范楷警告驾驶员们,永远不要带着愤怒上路,踩下油门的同时要学会“熄火”。
    范楷建议,驾驶员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将车内环境装点得温馨一些,上车之后就让自己感到很舒服;还可以在车上放几盘舒缓的CD,在平静舒畅的音乐声中,平复自己的情绪。作为“路怒族”的家人朋友同事,也应该尽可能关心他们,向他们传播正能量,提醒他们安全第一。   记者 李静
    诸多驾驶陋习 百姓厌恶
   “我也是一名司机,有时候确实会对一些驾驶陋习感到反感。”对于路面上一些司机的不文明驾驶行为,身为司机的于先生深有感触,在他看来,诸如驾车时车厢播放大声的音乐,接打电话都会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影响,而他也毫不避讳这些行为发生在自己驾车过程中。在于先生看来,很多男性司机在驾驶过程中都会抽烟、摁喇叭,甚至有的司机为了赶时间在右转车道紧急并道,把非机动车上的人惊出一身冷汗。
    市民王女士家住环城南巷,每当到了晚上,在自己回家的胡同内,总能碰上一些开着远光灯的私家车。“交通法规里写得很清楚,在城市有路灯的地方不应该使用远光灯,但总有一些不自觉的司机开着远光灯在胡同内行驶。”王女士对一年前的一次经历至今记忆犹新,那天晚上,她骑着电动车回家,在拐弯进入胡同的时候,对面一辆开着远光灯的私家车径直朝自己开来,强烈的光照得她根本睁不开眼,短短几秒时间,她就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只能赶紧刹车停下来。然而这辆私家车却丝毫没有停的意思,慢慢停在自己跟前,还不住地摁着喇叭,她无奈下车,刚把电动车推到墙边,私家车就加着油门驶去。
    “这些行为不仅反映一个司机的素质,也直接影响他们自身的安全。”11月30日下午,记者在解放路与鼓楼北街十字路口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很多人都把开车抽烟、强行并道、在市区开远光灯、狂摁喇叭看作是影响其他行人安全的罪魁祸首,希望有这些驾驶行为的司机能够在驾车过程中多替其他车辆和行人着想,把关爱送给每一位行人,共同谱出和谐的马路交响曲。 记者 卢凯
    了解交通法规 杜绝危险驾驶
    一场场惨烈的车祸,改变了无数家庭的命运;一组组残酷的数据,昭示了生命的极度脆弱。不正确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打电话、醉驾、超载等驾驶行为无不隐藏着安全隐患,那么,到底什么是危险驾驶?法律条文有何相关规定?11月30日,记者采访到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席岩松,听他来讲解相关规定。
    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对“危险驾驶罪”作出了修改完善。席岩松介绍道,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其中,第三条和第四条为补充加入的新条款。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除了将驾驶人的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
    席岩松提醒广大驾驶员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远离危险驾驶,珍爱生命。 记者 弓佩玉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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