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消费者协会:手握法宝 应对事态做的好

2016-03-30 09:37:2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李羿玫)近年来,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在处理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责任、完善自身建设等方面狠下工夫,为促进消费环境改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处理消费纠纷,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便捷高效地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市消协把拓宽投诉解决渠道作为提高维权效能的重要工作。2015年,我市工商系统、消费者协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347件,其中投诉510件、举报291件、咨询15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6万元。据统计,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十个方面:远程购物投诉呈高发态势;汽车类投诉大幅增加;食品安全问题仍是热点;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基数大,投诉总量多;房屋建材类问题是维权难点;通讯行业服务满意度偏低;快递业服务类 投诉量快速攀升;酒店餐饮服务亟需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不尽如人意;预付卡消费欺诈已成顽疾。

  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是从整体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消费维权深入人心,市消协扎实开展消费年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消费教育方式方法。他们近日就向社会发布了5个消费警示,即警惕银行存款变保险、购车心里要”有谱”、网上购物擦亮眼、业主有权监督物业、理性购房莫草率,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市消协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参与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诚信宣传活动,围绕维权热点开展消费评议,扩大了消费维权的社会效应,极大促进了行业规范。据统计,市工商局2015年保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有:洪洞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郑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侯马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侯马市 经典悦华名店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案;乡宁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郭某销售无限使用日期的化妆品案;汾西县工商和质监局查处的要某篡改啤酒生产日期案;蒲县工商和质监局查处的临汾市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违规发布广告案;市工商局尧都分局查处的尧都区沃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市工商局尧都分局查处的樊某销售不合格板材案;襄汾县工商和质监局查处的卫某销售侵权摩托三轮车和无照经营案;吉县工商和质监局调解的果农因化肥质量受侵害案;大宁县工商和质监局调解的贺某摩托车修理纠纷案。

  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市消协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和工作机制的探索,指导各县级消协组织推进消费投诉联络站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农村建设,已建立县级消协组织18个、基层消费维权投诉站1247个,进一步健全了全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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