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手机尾号6263的读者向本网咨询: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是否违法?
接到信息后,记者向律师了解到: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劳动者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显然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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