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案数位居全省第一

2016-04-26 09:56:1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赵京红)今年以来,市检察院采取“三步走摸排案件线索、三字经确保初查效果、三办法提升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截至4月12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立案数位居全省第一,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步走”,深挖案件线索。强化办案意识,务必要强化线索意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始终把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作为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动脑筋、克服等靠思想,主动工作,改变过去靠发生事故才能获得案件线索的局面,将案件线索发现融入日常监管活动中:第一步,通过与在押人员逐一谈话的方式摸排线索。

  抓住在押人员统一投牢到临汾监狱培训的时机,与在押人员逐一谈话,重点了解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以及其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侦查机关等部门的司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第二步,通过与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谈话的方式摸排线索。通过与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谈话,重点了解其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以及在监外执行中,司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第三步,通过执行约见检察官制度,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举报通道,摸排线索。该案通过此种方式发现线索,进而初查立案。

  “三字经”,确保初查效果。有了案件线索,还要有缜密周详的侦查方略、恰当的侦查手段才能使案件成功侦破。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摸排初查中注重侦查谋略和战术措施,坚持“细、快、准”环环相扣,确保初查成案率,增强办案实效。一是“细”字当头。对摸排出的线索,组织办案人员进行细致分析,制定详尽的初查方案和实施计划,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细致深入的初查,迅速收集证据,固定证据,提高成案率。二是“快”字为先。即快侦快立,根据证据线索和证据链条达到立案标准的,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不给嫌疑人翻供、串供之机。三是“准”字把关。对收集到的证据,组织办案人员仔细研究分析,做到没有把握的证据不用,非法取得的证据排除,使证据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质量。

  “三办法”,提升办案质量。针对当前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案力量薄弱的现状,市检察院刑事执行局充分发挥督办、参办、领办的作用,建立了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办案机制,对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具体指导,确保案件质量。该院结合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特殊性,抽调办案精英组成办案组,全力攻克初查关口;成案后,采取指定或交办的方式交由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办案组织,解决了目前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存在的办案力量分散、办案能力不足等因素造成的办案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等问题,使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和办案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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