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连线:孩子走失报警24小时内不能立案吗?

2016-08-30 10:31:4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手机尾号3137的读者咨询:有人说小孩子走失24小时以后才能报警立案,是真的吗?

  接到信息后,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到:这种说法不是真的。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简单地说,就是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也由此开始,改变了过去孩子失踪24小时之内不予立案的“老规定”,同时需要家长提供孩子被拐卖的证据的规定也一并取消,并要求儿童拐卖案件必须成立专案组。孩子丢失后的24小时是寻回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基层公安机关或出于破案率的政绩考虑,或囿于误报情况的屡次发生,以“未满24小时”为由拒绝立案,从法律规定上讲是明显违反规定的不作为。最后提醒家长,发现孩子丢失后请立刻报警,不需要等24小时。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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