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民:人身安全保护令 预防家暴真顶事

2016-12-14 10:12:1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韩晓芳)12月8日,记者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防范家事案件中家庭暴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在我市两级法院中已普遍实施。

  据临汾市中级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赵文岗介绍,作为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有利于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且有利于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法院依法、适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预防家庭暴力具有重要作用。临汾两级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对如何保护家事纠纷中涉嫌家庭暴力的弱势群体的权益积极探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9月22日,曲沃法院依据周某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做出了我市法院第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曲沃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承办法官还对实施家暴一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告诫其不要以身试法。该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

  据悉,自曲沃法院发布我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古县法院在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根据当事人苏某的申请,向其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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