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成华)12月13日,记者从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09号),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他们根据《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对2016年以来我市立案查处的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有关部门对涉案单位和负责人将计入诚信档案,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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