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山西焦化修订完善了特殊作业安全规程及安全管理标准,查缺补漏,以完善的制度确保各项作业安全顺利。
山西焦化是一家集煤炭洗选、炼焦生产、煤焦油及粗苯加工、甲醇生产、电子科技、化工设计、建筑安装、物流贸易、物业服务等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企业,属典型的化工企业。此次下发的《关于完善特殊作业安全规程及安全管理标准相关内容的通知》,对特殊作业中的《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对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基本要求进行了修订,对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高空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修订了《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特殊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至少1人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监测,但其只作为参考数据,必要时要采用有效实时在线检测。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规定,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只作为参考数据,并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要采用有效实时在线检测。
修订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应佩戴经鉴定合格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若有必要时,也需佩戴经鉴定合格的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但只作为参考数据。若报警仪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分析确认合格后再进行作业。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中断超过6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修订了《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依据《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监督管理,对储罐区管理,各种承压储罐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气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气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用土堵死出口;罐区内原则上不允许动火,必须动火时按特殊动火办理。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山西焦化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动火作业管理,包括油库、槽罐区和气柜实施不动火作业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如果必须要实施动火作业,要想办法进行特别处理,把诱发隐患降低到最低点。对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要采用有效实时在线检测。(白文莲)
责任编辑:实习生卫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