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召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暨专项整治会议
近日,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召开2017年度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就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以及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全市城市道路、普通公路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是今年省厅交管局在全省部署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上海会议”“深圳会议”重要举措,全市公安交警要深刻领会省厅交管局秩序管理及专项整治的深刻内涵,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省厅交管局新一届党委和《2017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以及“城市道路、普通公路”两个指导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周密部署,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全市城市道路、普通公路“两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担当负责。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工作解决问题,秉持发展工作理念,对标先进经验,以担当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明确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的关系。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精心组织部署,迅速研判,明晰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之间的必然联系,没有良好的交通秩序,必然会诱发交通事故,结合这个规律制订详实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科学分析研判、优化信号灯配时、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严整道路交通秩序等措施,确保“两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明确临汾秩序管理在全省的位置,争取大踏步进步。要跟上全国、全省交通管理的步伐,认清当前工作的短板和所处位置,要坚持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争取快速前进,在全省占位置;加强督导检查。秩序管理责任大、风险大、任务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动员全警参与整治,发挥个人智慧和集体作战优势,全力推动全市“两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最后强调,全市公安交警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实施倒排工期落实任务,保障重点工作重点推进,完成好“两整治”工作任务,树立临汾城市道路和普通工部公路两个标杆,带动全市道路交通又快又好发展,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作出积极贡献。
张秋红 王文涛 高琳
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提升全市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促进“公路保安、城市保畅”,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将对影响全市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内容
严查国、省道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以大货车靠右行驶为整治重点,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没有条件超车而超车、不按规定会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在铁路道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等流量大的路段超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穿插超越、机动车逆行)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不听劝阻、货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载运煤炭(煤粉、焦炭、沙、土)等易遗洒物品,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厢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等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查: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货车违法载人和货运车辆违法超载、毒驾、运载危险物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超员、客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查、严纠、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等路口突出交通违法现象。
针对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将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马路市场”,要坚决依法取缔;对流动摊点强化巡查清理,实现动态清零,防止因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引发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针对无序停放机动车违法将在市区主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和重点部位,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路内,严禁机动车停放,特别是在非机动车道内停放的机动车,一律严格整治。
张秋红 王文涛 高琳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