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成华)6月26日,记者从临汾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了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现对我市2017年查处的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进行社会公布。
涉案单位:翼城县宏鑫矿业有限公司;责任人:苏书伟;违法案件发生地(项目名称):翼城县;主要违法事实和查处与整改情况:拖欠235名农民工工资277.1819万元,经翼城县人社局责令支付后逾期仍未支付,翼城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至公安机关,现当事人已刑事拘留,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涉案单位:新疆克拉玛依市三达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夏雪锋;违法案件发生地(项目名称):大宁县煤层气开发基建工程;主要违法事实和查处与整改情况:拖欠3名农民工工资7.64万元,责任人携款逃匿,大宁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现当事人已到案,工资到位。
涉案单位:陕西省咸阳路桥有限公司;责任人:王宁;违法案件发生地(项目名称):吉县临吉高速十九标段;主要违法事实和查处与整改情况:在临吉高速十九标段工程施工中,没有认真落实工程施工单位总承包负责制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拖欠30名农民工工资19万元,经吉县人社局责令整改后,拖欠工资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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