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5月,消费者吴先生向有关部门投诉,称其因生活需要在某二手车市场的一家经销店看中了一辆某品牌二手车,当时他告知店方要按揭,在付完一万元定金后,店方告知要额外支付1.2万元的按揭手续费,吴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退还定金,遭到对方拒绝。随即,消费者吴先生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二手车交易纠纷,与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不同,交易纠纷主要是价外收费。
二手车交易中,收取价格不菲的按揭手续费已成为业内潜规则,由于合同已签,定金已付,如果消费者不支付按揭手续费,经营者往往拿着既成事实的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令消费者有苦说不出。由于二手车交易无规则合同,缺乏规范管理,一些经营者为求索利,在合同中不写按揭手续费,消费者缺乏应对经验,要么定金被吃没,要么硬着头皮交了高额的按揭手续费。
本案之所以定金能退八成,关键在于调解人员抓住了“知情权”这个关键细节。二手车经销店未在购车合同中约定按揭服务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提前告知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收取高出市场价许多的“按揭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最后,经过多方调解,由该二手车市场的某二手车经销店退还8000元定金。
消费者吴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在此,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记者成华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