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又逢一年“3·15”,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哪些权利?在消费过程中,我们买过的假货、上过的当、吃过的亏……究竟该如何维权?为此,记者来到我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解。
消费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程世斌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基本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遭遇侵权,消费者如何维权?
程世斌说,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应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根据自己权益受损的程度,实事求是地提出相对合理的赔偿或维权要求,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随着电商模式的发展,网络商铺日益增多,网络交易中的产品质量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当消费者网购时发生纠纷,消费者和网络卖家协商不成,可向提供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投诉。如果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还是没有解决纠纷,消费者还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维权,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维权。消费者应当保存好购物凭证或交易记录(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这些电子数据信息是发生交易纠纷进行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网购过程中与卖家进行的聊天记录,也是体现买卖双方的协议约定与承诺的过程。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据了解,2017年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20余件,投诉264件,成功调解264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为了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围绕这个主题,2018年,市消费者协会将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加强对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和相关法规标准的研究,着力解决理念误点、制度盲点、消费痛点,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地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在消费热点领域开展体验式调查,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不实宣传,净化农村集贸市场环境,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选取面向消费升级的绿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品质消费提供选择;扩展维权渠道,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推进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记者 白 洁
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