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一定不要让应急车道变成夺命道。”3月7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查处了一起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17时许,大队执勤民警王飞龙、邵晓辉巡逻至霍永高速霍永方向7Km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既没有开启双闪灯也未在后方摆放三角牌。民警见状,立即前去了解情况。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的母亲重病刚做完手术,准备返回隰县,行至此处,老人身体突感不适,想稍微休息一下,所以就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随后,民警将车辆就近引导至霍州西收费站。在向驾驶员和乘车人讲解了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危害后,驾驶员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为了安全今后一定不会随意在应急车道停车。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在高速应急车道上随意停车,以免造成交通事故,一旦遇到车辆故障应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开启警示灯,摆放好警示标志。
记者 亢亚丽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