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昆高速664km处时,发现一辆黑色的大众牌小轿车正拖拽着一辆银色小轿车,由于当时车流量较大,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事故。
见此情景,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要求驾驶员将车停靠在紧急停车带内。经询问得知:两车结伴而行,由于银色小轿车在行驶中出了故障,无法继续前行,为了方便也为了节省费用,该车驾驶员李某便让黑色小轿车驾驶员张某用绳子拖拽,沿着高速路拖着走。
最后,民警对两位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罚。高速公路上私自拖车,如果被拖车辆制动系统存在问题,或制动突然失灵,事故发生在所难免。高速交警提醒司机师傅,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要立即将车驶离行车道,同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要立即转移到高速路护栏以外,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由高速公路专门的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
记者 亢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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