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建立完善信用“红黑”榜

2018-12-13 20:52:3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日前,临汾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建立完善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建立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应当推行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守信实施激励,对失信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公开曝光。《方案》还提到,要依托市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推进各行业、各领域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并通过“信用临汾”网站向社会依法提供查询服务。

  同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的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积极参与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参考使用,对纳入“黑名单”系统的失信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有关领域合作备忘录基础上,有关部门要梳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性措施,即依法必须联合执行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另一类是推荐性措施,即由参与各方推荐的,符合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政策导向,各县(市、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措施。

  记者 韩晓芳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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