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2018年以来,全市老龄部门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开展“强化责任 严守纪律 树好形象”专项治理活动为主线,尽职尽责、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体系日渐完善。
交通出行优待
据悉,我市市区和9个县(市、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以免费乘坐市(城)区公交车,其中,乡宁县全民免费乘坐公交车,侯马市、霍州市、曲沃县、汾西县、吉县、浮山县将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下延至60周岁。市区和其余6个县有关“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落实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之中。
医疗卫生优待
我市各地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其中,吉县、大宁县、蒲县等将免费体检年龄下延至60周岁。
出行旅游优待
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的59个公园、旅游景点,其他景区也给予老年人不同程度的优待等。
百岁老人优待
去年,我市老龄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百岁老人档案、规范百岁老人补贴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对百岁老人补贴金发放工作的申报、审批、发放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截至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百岁老人共有102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各县(市、区)百岁老人补贴均足额发放到位。
2019年,全市涉老部门将进一步围绕老龄化形势、老年法规政策、老龄事业发展等主题,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专题宣传,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继续做好老年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做好老年人权益信访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韩晓芳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