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党组分别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攻坚部署。经过一年多努力,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构建完善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全市广大执行干警上下同心,齐心协力,较好地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任务。全市两级法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15621件(新收14899件,旧存722件),执结案件14772件,执行到位金额18.2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93%和65.73%,结案率为94.57%。按照最高院“三个90%和一个80%”的目标,全市两级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6.04%,2018年终本案件合格率99.87%,信访案件办结率95.83%,三年整体执结率95.03%,“3+1”核心指标已基本达标,全市法院综合质效排名名列前茅,其中,乡宁、大宁、蒲县三个法院的主要质效指标位列全省前十。
会议还对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统筹谋划,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依托,构建全市执行工作“一盘棋”大格局。执行指挥中心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基本依托,已成为执行工作的“中枢”地位,最高院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注重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指挥中心建而不用,或使用不充分;二是执行案件流程节点不够规范,办案人员不严格遵守办案期限和时间节点,存在拖延消极办案问题;三是指挥中心对节点操作监督不到位,督办事项超期严重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严抓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一要抓好执行指挥中心管理。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平台,绝不仅仅是远程指挥、视频会商、上传下达等几项简单的工作,执行指挥平台包括执行督办、执行质效、网络拍卖、申诉信访等26项管理模块,目前已开发21项。以执行督办事项为例,2019年,我市共有督办事项60件,从办理情况看,各院仅是接收了督办事项,对于事项的办理无人负责办理,造成严重超期。对此,各院要引起重视,要形成一套完整的模块化管理方式,做到模块专人管理,时间严格把控;二要深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应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从执行立案、执行查控、结案审批等都有严格的期限规定。对于流程系统,各院要压实责任,分管院长要随时进行监控、督促,局长要抓好节点管控,要做到节点录入不漏项、不超期。2019年,中级人民法院将重点加强对全市法院指挥平台和流程系统进行常态化监管,定期通报执行质效,切实将两大平台系统从“建起来”向“用起来”到“管理好”的转变;三要完善“一案一账号”制度。“一案一账号”系统的开发建设,弥补了原有执行款账户功能不全、款项与案件不能一一对应的弊端,有效避免了执行案款的积压、沉淀。为尽快使用该系统,各院要在正式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之前,对旧账户的全部案款先排查清理,待转入到新的“一案一账号”暂存户后,逐一分解认领到每一个执行案件中,以实现每个案件案款清晰。
二是以点带面,以执行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首先就要敢于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硬骨头”案件。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围绕“3+1”核心指标、反规避打击“老赖”等方面,上下配合,开展了各类执行专项活动,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赢得了时间,积累了经验。前段时间,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2019年元旦春节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各基层法院积极主动,多措并举,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76件,执结到位金额703.95万元,司法拘留12人,拘传29人,其中汾西县、大宁县、霍州市执结率在80%以上,取得了新年“开门红”。为继续保持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逐步清理积案。2019年,该院将准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春、夏、秋、冬” 四季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重点对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企业、涉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未结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以彻底摸清底数,逐步清理一批久拖未结案件。同时,针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拘留一批、移送一批、罚款一批、宣判一批”的执行措施,用好用活“公诉+自诉”组合拳,严厉打击拒执行为。2019年,该院将认真落实《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把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涉党政机关案件的办理。
三是着眼源头,以防范治理为根本,秉持情与法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当前,我市法院被最高院挂网督办未办结信访案件有3件,省高院督办案件有4件,对挂网督办的案件各基层法院要引起重视,突出做好信访案件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遇到重大信访问题,要主动向党委、人大多汇报、多请示,要与政府机构多交换意见,加强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加强两级法院协同互信,共同做好涉执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重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极度贫困,且易导致社会不安定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案件要及时予以救助。2018年,霍州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对19名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37万元,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了涉执信访案件的化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大胆实践,以创新理念为引领,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举措。一段时期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抓住执行难症结所在,内外发力、多措并举,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会上,三个基层法院从人员设置、案卷归档、执行管理等方面作了经验介绍,各具特色,值得大家借鉴学习。2018年5月,我市首次在全省推出“执行+保险”新模式,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执行工作,降低了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和执行风险,但是从推出至今,全市仅有乡宁法院通过该平台开展悬赏,使用效果不明显,还要继续“升温”、狠下功夫:要健全完善悬赏制度,聚焦悬赏保费额度、奖金发放程序等具体细节,让执行悬赏保险接地气;要加强宣讲引导,通过微信传播、闹市区LED播放、城区及乡镇广泛张贴等方式,让执行悬赏深入人心。强制审计作为调查手段的补充,不仅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提供了可能,而且为执行程序的进一步推进提供可靠的依据。
2019年,中级人民法院将结合制定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及财产处置流程规则》,探索强制审计处理的基本路径和社会效果,各基层法院要在借鉴中院经验的同时,自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和办法,努力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