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成华)3月20日,尧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通知,提醒广大企业及个体户,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时间为6月底,目前辖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请及时依法准确申报,切勿上了“黑名单”。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4号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sx.gsxt.gov.cn,填报2018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形成永久的失信记录。
“企业按时进行年报公示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依法年报积累信用资本,不按时年报将直接影响企业诚信。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或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黑名单’。虽然在截至日期(每年的6月30日)之后,企业仍然可以进行年报,也可以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会‘终身’存在于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在此,工作人员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务必抓紧时间进行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