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金融消费者”一词被频繁提及。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到金融领域消费活动中来,如何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金融消费者有8项基本权利,每一项都与消费者息息相关。”3月6日,人行临汾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人员对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市民张某在某银行存款时,经银行工作人员鉴定,其中有一张面额为100元的假币。该银行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双人收缴。张某认为,该工作人员的收缴程序不规范,有调包嫌疑,便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该银行工作人员侵害了其知情权和财产安全权。”
当地人民银行受理投诉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核实情况。经现场鉴定,该工作人员虽收缴的100元纸币确为假币,但未履行双人复核程序。经过调解,该银行工作人员向张某赔礼道歉,张某表示不再追究责任。
据了解,2015年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文件,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8项基本权利。金融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金融机构没有按规定提供服务时,可以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如今,银行卡几乎成为人手一张的金融工具,很多人持有的银行卡可能不止一张。银行卡被盗刷案件时有发生,使用银行卡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用卡安全,需要注意银行卡用卡、网上支付、手机支付、ATM机等方面。”尧都农商银行现代支行大堂经理路浩对记者说,“安全使用银行卡,首先要分清银行卡的种类,只有磁条的纯磁条卡需要刷卡付款,只带芯片的金融IC卡需要插卡付款或者碰触付款,磁条和芯片都有的复合卡既可刷、又可插,还能碰触付款;其次,要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件,主动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或要求个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
市民祁智勇在市区一家盲人按摩店工作。最近,在家人的帮助下,祁智勇在手机上下载了语音软件,帮助他进行扫码收付款,“以前靠摸纸币上的盲文来辨别钱的真假,现在‘叮’的一声,钱就进账了,既有语音播报又不用找零,一部手机就能闯天下了!”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手机支付也获得了爆发式的增长。人们通过手机进行购物、转账、扫码付费、还信用卡、订车票、话费充值等日常活动。然而,手机支付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潜伏着越来越多的安全风险。
路浩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守好“钱袋子”。“建议大家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设置手机开机密码,不在手机里存身份证、银行卡照片;使用支付工具时,慎用公共电脑或免费WIFI;不扫不明二维码,不点不明链接;支付工具实名认证,绑定身份证,防止丢失后被恶意找回秘密。” 记者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