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在一些小区里,我们时常看到,一些业主从自家拉根电线,在楼道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对此,市民如何看待?消防部门又有何提醒?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现象一 小区没有充电设施 拉线充电现象普遍
在解放西路朝殿三巷,这里的民居主要以平房或自己加盖的二三层楼房为主,租户的主要交通工具都是电动自行车。由于地方受限,没有车棚,更没有充电设施,租户只能从自家拉根电线,在院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在此居住的王女士表示,每到晚上,院内都会有好几辆电动自行车在充电,不停地发出“嗡嗡”的声音,不仅影响睡眠质量,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碰上下雨天,这一晚更是让人提心吊胆。
除了平房及楼房,扁担巷的扁担小区、财神楼南街的尧乡花苑小区、科委巷的育英小区、古城路的电视台小区等老小区也没有电动车充电设施,因此拉线充电现象也较普遍。
育英小区拉线充电动车的现象尤为严重,几乎每个单元楼都有一根甚至多根长长的电线由上而下悬挂在墙外。这些电线错综交叉,犹如蜘蛛网一般,而插座要么挂在一楼的电表箱上,要么装在塑料袋内,要么直接裸露在外。
而“滨江明珠”虽然是个高层小区,却没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一些业主便直接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家门口充电。
现象二 收费价位明显偏高 拉线充电依旧存在
科委巷的新民小区、向阳西路的德和阳光尚都小区、鼓楼北的市府小区等地,虽然有车棚,并配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然而, 从自家拉线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新民小区的李先生称,原来自己也从家里拉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自从单位专为员工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后,我便在单位充电,这样即方便又安全。”单位为员工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单位没有这样的条件。“虽然拉线充电不安全,但大家都是邻居,也不好多说。”家住新民小区的秦女士说。
不少业主认为,车棚人员多以营利为目的,每次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都需要收取2至3元,而在自家充电,只需几角钱,所以有的业主宁愿费些力把电瓶提回家充电。
消防部门 坚决杜绝拉线充电现象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多起火灾中,部分与电动自行车充电有关。
对于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虽然我省《消防条例》中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但这种做法肯定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如果由于自家电动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或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在法律上是要追究其责任的。
为了他人和家人的安全,消防人员提醒市民:不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内给电动车充电,防止发生火灾。
记者郭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