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宿醉”不容小觑 次日驾车被查

2019-05-27 11:24:5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白洁)5月20日10时30分许,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在吉县收费站例行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J19***的小型汽车,车内有浓烈的酒味,经过调查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发现,驾驶人闫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于是将闫某带回大队进行调查,经询问得知,闫某在前日晚上饮酒到深夜,但第二天早上又有事起得比较早,而与他随行的是他的老板,因为不好意思让老板开车,同时心存侥幸,觉得自己是昨夜喝的酒,应该没什么事,所以自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最终,该大队民警对驾驶人闫某处以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宿醉”不容小觑,请遵守交规,酒后切莫驾驶机动车。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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