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临汾交警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

2019-06-27 21:25:1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亢亚莉)为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交通安保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平稳,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围绕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6月10日10时许,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在吉县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A3A***的小型车形迹可疑,遂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马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3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马某却表示,他是昨晚喝的酒应该检测不出来,一再要求民警再次检测。民警提醒驾驶人,因每个人代谢程度不同,隔夜酒”也会被检测出。面对事实,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最后,民警对马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6月24日9时18分,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在襄汾西服务区吉县方向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AE0XXX的白色雪佛兰小型轿车形迹可疑,并且车内有浓烈的酒味,遂让当事人赵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测试,显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41mg/100ml,为酒驾。由于赵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回大队。

    最后,民警对赵某处以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6月24日9时36分,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在襄汾西服务区吉县方向执勤时,发现一辆挂牌为晋LYAXXX的黑色桑塔纳小型轿车内有酒味,遂让当事人梁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测试,梁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27mg/100ml。由于梁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处理。

    最后,民警对梁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6月20日19时10分,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在吉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挂牌为冀JY7XXX的黄色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引起民警注意。当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后,要求司机张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张某神色慌张,只拿出行驶证未出示驾驶证,民警遂将张某带回大队进行调查。经调查,原来张某持有的是C1驾驶证,现在驾驶的却是半挂车。

    最后,民警依法对张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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