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互联网在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害。那么,对老百姓而言,应该如何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怎样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呢?为此,记者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了解。
据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绝大部分是团伙作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运作的方式更加明显,各环节分工明确。并且,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即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快,新手法层出不穷,且更加隐蔽、更具有迷惑性。如,微信已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网络犯罪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大部分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地区,福建、浙江等十地网络犯罪案件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网络诈骗犯罪猖獗,除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外,老百姓也要提高防范意识,掌握一些网络诈骗防范措施。1、不要贪便宜。对网上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要多个心眼,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2、使用安全的支付工具。在网上购物时要仔细查看,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3、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仔细甄别,严加防范。要注意域名,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一定要提高警惕。4、千万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手机监听器、考题答案等等,此类“商品”百分之百是骗局。5、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凡是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一定不要轻信,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也不要向他人提供短信验证码。6、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不要向他人透露,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老百姓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应当立即报案,并收集相关线索。
记者 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