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卢凯)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冬春季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正在尧都区范围内如火如荼进行。近日,临汾市公安消防支队尧都区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平阳南街一快捷酒店内消火栓无水,形同虚设,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遂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快捷酒店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又地处交通要道繁华地带,一旦发生火灾,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为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执法监督人员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当即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该快捷酒店处于5000元罚款。
目前,该快捷酒店已按照消防法律规定要求,及时对损坏的室内消火栓进行了修复,保持完好、有效地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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