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旧案一朝结三面锦旗谢真情

2013-11-26 08:25:11 来源:临汾新闻网

11月中旬一天,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在家人搀扶下,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三面写有“执法如山、热情为民”、“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内容的锦旗,分别送到尧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高岭、执行局副局长杨悦荣和干警段建平手中。

事情源于一桩纠缠多年的家庭财产纠纷。

老人王小兰(化名)是尧都区金店镇某村村民张大成(化名)的继母。1989年经人介绍,张大成与李翠芳(化名)结婚。结婚时,王小兰出资张罗着给张大成建了三间平顶窑,并购置了黑白电视机、组合柜等家具。1990年张大成因病亡故。此后,李翠芳另嫁他人,欲将三间平顶窑出卖。王小兰不同意,称房屋为自己所建产权为其所有,遂与李翠芳发生冲突。2005年8月,王小兰将李翠芳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及家具归其所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间平顶窑为王小兰于1981年至1983年出资所建,该房产应归王小兰所有。家具等物品为张大成与李翠芳夫妻共同财产。张大成去世后,王小兰与李翠芳应予以合理分割。遂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王小兰返还房屋的请求。

但判决生效后,李翠芳一直拒不履行,始终不肯将房屋腾出。

此后,法院执行干警也多次找到李翠芳,要求其履行判决。但其始终不予配合,甚至声称以死抗争。干警担心激化矛盾酿成命案,案件执行陷于僵局之中。而原告王小兰老人也不停呼吁要求解决。

今年10月中旬,尧都区法院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局领导将这一难啃的“硬骨头”,交到了执行战线上锤炼多年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段建平手中。

段建平接到任务后,先后多次到李翠芳家上门调解,劝告其自觉履行判决,反复耐心晓以法理、情理,指出妨碍执法的严重后果。李起先设法躲避,后而冷淡抗拒,段建平凭着一股执着顽强的敬业精神,终于使其激烈对抗的情绪有所软化。

段建平决定趁热打铁。2013年10月15日,执行局局长杨悦荣带队,段建平和20多名干警同事一同前往强制执行。在强大的法律威严震慑下,李翠芳不得不配合干警腾出了房屋,并对家具等其他财产做出适当分割,交还到老人王小兰手中。

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感人场景。

■通讯员 李峰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