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残索赔难 依法执行护民生

2014-07-08 08:27:59 来源:临汾新闻网

近日,襄汾法院成功和解一起工伤赔偿仲裁执行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某焦化公司聘请郭某到该公司从事炉前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13年3月26日,郭某在炉前工作时,被突然塌落的煤炳砸倒,昏迷不醒,焦化公司立即将郭某送往临汾骨科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出院后,郭某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五级伤残。据此,郭某向襄汾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焦化公司支付赔偿金。襄汾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郭某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工资55500元。裁决生效后,某焦化公司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

郭某是家里唯一的强壮劳力,靠打工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郭某受伤后,全家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无奈之下,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襄汾法院第一时间开通了绿色通道,执行法官王树明当日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并组织双方协调解决。在郭某家中,王树明法官对郭某的遭遇深表同情,希望他尽快解决纷争,把精力用在发家致富上。在某焦化公司,王树明法官与企业负责人促膝长谈,释法解疑,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对公司发展及信用的不利影响。

在执行法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析之以法的调解下,焦化公司主动邀请郭某到法院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圆满地解决了这起劳动仲裁执行纠纷。 通讯员 贾振国

     

责任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