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陕洪彪 卫玉海)去年以来,浮山县对一些领导干部尸位素餐、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为官不为”行为严肃惩治,共查处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案件14件,给予44人党政纪处分,责任追究2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察局近日针对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无利可图“不愿为”、得过且过“不思为”、监督不力“不必为”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将“为官不作为”现象归纳为五种表现形式,即:机关队伍疏于管理,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及时予以纠正;监管责任缺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责任心不强,不愿、不敢担当,工作不实、把关不严;消极懈怠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不尽职、不尽责造成不良影响;工作效率低下,故意刁难办事群众,态度蛮横,拉远干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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