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卢凯)冬春季节历来是消防工作的重要时期,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近日,尧都区公安消防大队向辖区290家重点单位签发冬春季火灾防控告知书。
告知书主要包含9个方面的要求:1、由主要负责人召集主持,在本单位召开一次专门的“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制定出本单位的“冬春消防工作管理方案”,层层明确划分责任;2、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事项落实到具体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实行严格管理;3、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本单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4、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反复开展细致的内部防火巡查,建立健全巡查记录,特别是针对重点部位和火灾易发部位要严防死守,要保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灭火救援力量在岗在位,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地扑救及组织人员疏散;5、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及时消除;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7、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对发现的故障及时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8、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装、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9、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提高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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