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谷明辉)近日,侯马市人民法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案,被告人郭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2年12月份,被告人郭某与吕某(女)二人在网上认识,后郭某多次来到侯马市看望吕某,且二人瞒着吕某家人进行交往。今年6月10日,郭某再次来到侯马市,与吕某相约见面。6月13日16时30分许,吕某来到郭某所租住地给被告人郭某送冰棍,随即准备离开,但被告人郭某想让吕某留下,遂将吕某从楼道拉回房间并锁上房门阻止其离去。慌乱中吕某爬上房间窗台,要求郭某放走自己。见此情形,郭某将吕某拦下,双方就留下和离去问题展开激烈争执。17时许,吕某趁郭某不注意时,将电脑键盘踢倒在地,就在被告人郭某弯腰捡起键盘瞬间,吕某再次跳上窗台,因穿着高跟鞋没站稳而坠楼摔伤。经侯马市公安局鉴定,吕某所受损伤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郭某已与被害人吕某达成调解协议,吕某对郭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法院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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